第724章 格罗斯虫族重现(1/ 2)
精灵和矮人走了,砍伐出来的空地上只剩下兰德尔家族的八个人大眼瞪小眼,其中还有两个残疾人。罗杰斯丢了左胳膊,红狼沃尔夫现在是个盲人。
金发蓝眼的布兰登模仿维克多的习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讪讪说道:“就剩下我们几个,我都有点不习惯。”
性格沉稳的克劳斯听了伙伴的话,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一年多以前,兰德尔殿下决定远征无尽森林,他拿出了家族的底牌,有200多名实力可以媲美骑士的心灵战士、近百名精英卫士、白银级的龙蜥战兽6头,还有几十只凶暴战犬,以及四位既美丽又可怕的龙女仆,再加上两位高阶施法者伊莫森巫师和戴恩神父。兰德尔远征军的人数不算多,但放眼整个人类国度,克劳斯相信没有那个家族能有兰德尔远征军这样的实力。
当初追随主人远征无尽森林,克劳斯兴奋了很久。在蜥蜴沼泽同几千名半龙人血战,远征军损失轻微,却斩杀了成百上千的半龙人猎手。那场战斗极大增强了年轻骑士的信心。
然而,经历亚速尔塔神庙之战,纳尔森领导的这支家族精锐几乎全灭,只剩下几个核心成员和3个初阶心灵战士。不过,他们也消灭了数倍于自己的恶魔,其中不乏白银,甚至黄金阶的黑血恶魔。
纳尔森更是晋升黄金阶的凶暴战士;红狼被恶魔喷吐的毒液烧瞎了双眼,却点燃了心灵之火,成为白银阶的凶暴战士;罗杰斯失去一只胳膊,但也掌握了自主狂暴的能力,他现在算是中阶的心灵战士;布兰登在残酷的战斗中完成生死试炼,触摸到元素海,他只要在积累一段时间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共鸣第25个元素位,踏足白银骑士的领域。克劳斯同样参加了战斗,杀死的黑血恶魔比布兰登还要多,可惜他是依靠黄金药剂晋升资深骑士,现在仍然是青铜阶。
向来都很努力的克劳斯心里面多少都有些失落。纳尔森走过来,把手搁在他的肩膀上,开口询问,打断了年轻骑士的思绪,“嘿,你在想什么呢?克劳斯,你是我的副官,赶紧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同维克多大人汇合。”
智慧是个人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对不可孤立地看待智慧和战斗力……回想起兰德尔殿下的教导,克劳斯精神一振,点头说道:“纳尔森大人,我们首先要清点装备物资,侦查环境,初步了解雨林的特点。做完了这些工作,我们才能制定行动计划。”
“需要多长时间?”纳尔森想了想,继续解释道:“我大约知道殿下所在的方向,我们和殿下相隔有多远就不知道了。殿下如果开始转移,我们很难追上他的速度,所以我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咱们越早出发越好。”
克劳斯抬头看了眼西斜的太阳,说道:“待一晚上,我们用半天的时间做准备,第二天天亮就动身。”
“好,你分配任务,我们照做。”
精灵和矮人离开之前,给人类战友留下一些物资,但雨林里不缺食物,缺的是辨别食物和可饮用水的人。在野外生存方面,加载了采集技能的炼金民兵是专家。克劳斯找队伍里的三级源血民兵了解情况,结果还算理想。尽管现在的雨林生态和几万年前的雨林差别巨大,诞生了许多炼金民兵也不认识的新物种,但他们仍然能辨识部分可利用的天然资源。
解决了食物和饮水的问题,那最重要的就是远征军的装备和工具。队伍中的八个人都穿着一套做工精良的瑟银内甲。这种甲胄以大沼泽里的巨蚺皮革为主体材料,再渗入瑟银打造而成,轻薄透气,防御力也相当不错,就连矮人工匠都对瑟银内甲啧啧称奇。不过,全套的瑟银内甲只保护膝盖以上,肩膀以下的躯干部分,而雨林里的毒虫凶猛,就算8个人的皮肤比常人坚韧数倍,不惧毒虫叮咬,但招来成群的蚊虫苍蝇也够烦心的。
克劳斯接受炼金民兵建议,采集草药,熬煮草药泥浆,涂抹在身上,不仅可以解决虫子的骚扰,还能避开一些依靠热源感知的奇形种怪物。
队伍里面现在最缺的武器,纳尔森手里有两把精金斩首剑,克劳斯和布兰登各有一柄骑士长剑,红狼有十几把短飞刀,月歌将军又送给他们两柄弧形重剑和两根矮人碎骨铁棍。
这些武器显然是不够的,克劳斯带人砍伐质地坚韧的树木,削尖了之后,架在火堆上烘烤,制作了一堆简易的长矛投枪,顺便采集枯藤编织背篓、藤甲、藤靴、藤盔和藤索。大家一起动手,忙活到下半夜,才进入深度睡眠,休息两个小时。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还没升起,雨林里雾气蒙蒙,克劳斯被纳尔森的惊呼声唤醒,“光辉之主在上,这里是什么情况?!”
短短几个小时,宿营的空地上已爬满了绿油油的藤蔓和五颜六色的蘑菇,只剩下靠近篝火的一小块地方还没有被植物侵占。整个环境都因为这些突然生长起来的植物而改变,但克劳斯记得很清楚,昨天这里还是一大片空地。
大家都目瞪口呆,只有红狼张着嘴巴,喉咙里发出“啊”“啊”的声音,对着周围转圈圈。自从双眼失明以后,他的听觉、嗅觉、皮肤触觉变得更加敏锐,学会靠细微的回声来判断周围的环境。这当然很不方便,可他也“听见”了营地环境的改变。他从捆好的标枪上扯下一根缠绕的藤蔓,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罗杰斯惊讶地问道:“红狼,你闻出什么了吗?”
“就是附近最常见的藤蔓。”红狼摇了摇头,说道:“其他就没什么了。”
“那你还闻?”罗杰斯大失所望,他总认为瞎子都透着一股神秘,能“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无论山寨里的老盲人,还是马戏团里的瞎子常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他都觉得对方好厉害,也没少给他们银索尔。
“嘿嘿,我在学习怎么当个瞎子。”红狼笑呵呵地说道。
“我看好你。”纳尔森拍了拍红狼的肩膀,转头对一个炼金民兵说道:“戴维,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炼金民兵回答道:“雨林里蕴藏着许多生命的种子,只要有生长的空间,它们就会拼命生长,也许几个小时,这里将重新被新生的植物覆盖。”
布兰登摇头道:“看来,精灵将军的经验没有错,按照雨林植物的生长速度,陷进去的人很容易迷路。”
纳尔森不以为然地说道:“咱们不会迷路,爬上树,或者砍光一片森林,然后看太阳的位置来确定方向。人马丘陵在无尽森林的东边,如果我们找不到殿下,就向东方走,总能回到家族。不过……”
他顿了顿,转而又说道:“月歌将军的经验也没错,雨林的环境确实会变,那她说的那个什么‘水妖精’,我们也要留心一下才好。”
因为雨林植物生长迅猛,所以精灵将军的经验没有错;因为精灵将军的经验没错,那引路的“妖精”也可能存在。
这是纳尔森的简单逻辑,从黄金阶的凶暴战士口中说出来,变得份量十足,影响了其他人的判断。
克劳斯点头说道:“我们人数比较少,行动迅速灵活,每天保证300公里的疾行军,两天休息一次。大家两人一组,在路上都注意下,如果发现神秘事物要及时通报。纳尔森大人和戴维一组,负责开路;红狼和克里夫一组,罗杰斯和马修一组,你们在队伍的中间;我和布兰登一组,负责断后。”
“我们现在就涂抹草药泥浆,然后去找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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