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半生逍遥游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既有缘,然相逢

第一百二十三章 既有缘,然相逢(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潜锋余缓步走到潜陨的床头,随后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缠绕着白布的断臂,只见他的面容闪过一丝哀伤之色,随后语气坚毅的说道:

“六哥不必责怪自己,我们是兄弟,六哥身陷囹圄,我岂有不救之理,相信那日换作是我被刺客劫杀,六哥也会不顾性命相救与我的。”

“再说,就算我潜锋余被斩去一臂又如何,本王子照样能单手挥舞百斤铁枪,杀他个片甲不留!”

被废去一臂,潜锋余并未颓废沮丧,反而充满了壮志雄心,仅仅这份胸襟气魄,就超过绝大部分的武者了,这便是武学大成就者,所必备的无敌之心境。

萧月明见潜锋余已坦然面对,心中的担忧,也逐步消退了:

“锋余兄这等风姿,实在让人钦佩不已,塞翁失马,焉知祸福,锋余兄虽失了一臂,但武学一途多崎岖,颇艰难,说不定便能借此契机,一飞冲天,创出一独属于自己的功法,也说不定。”

潜锋余闻言也是不由得放声大笑,独创功法,何其艰难,哪怕是一流高手,都不敢放此豪言,更别提潜锋余如今仅是三流之境的修为,还是个残废,自创功法,无异于痴人说梦罢了。

“那便借萧兄的吉言了,到时若真的创出了功法,还需萧兄指点一番。”

“不敢,不敢,锋余兄能独创武学,这境界早已在我之上了,哪还有指点之理。”

二人说罢后,皆是相互对视,随后放声大笑了起来。

这便是好友的意义,能互助同行,亦能化解烦忧,携手共进。

三人相聊甚欢,转眼间已临近午时了。

萧月明见时辰不早,便缓缓起身,朝着二人行礼道: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原本在码头之时,便是我们分别之日,但天意难测,让我与诸位能再次相聚,但过几日,我便要离开白月郡了,二位还需精心养伤,这次见面,便当做分别罢。”

潜锋余听闻萧月明将要离去,也连忙起身,他知晓萧月明身中断魂毒,需要寻找解药,方可活命,再说,天下如此之大,人来来,去往往,谁人无烦忧?既然终究是要分别,也不必去强求。

“萧兄准备起身去何处?”

萧月明沉吟思索了一番,随后缓缓摇头:

“还未想好,我对这江湖也不甚熟悉,走一步算一步罢。”

弦老此时也随即附和着:

“这气运一说,说不定,摸不着,甚是奥妙,萧公子身怀大气运,只要顺其自然,相信定能化险为夷,找到解决之法。”

身在江湖,辞行分别乃时有发生,萧月明也逐渐熟悉了与好友的离别,如居阳县的陈灵,亦如潜陨两兄弟,虽是离开,但萧月明却并不伤感,因为他相信,若是有缘,自然会重新相聚,把酒言欢。

与潜陨和潜锋余告别后,萧月明与苏蓝一同出了郡守府。

出了郡守府,苏蓝这才松了一口气,单手抚了抚起伏的胸口,那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小心脏,终于平复了下来。

萧月明早在苏蓝刚入潜陨的房间时,便察觉到了她的异常,转头望向身旁一脸唏嘘之色的苏蓝,不由得疑惑的问道:

“你好像很怕宏嫣姑娘,你们原来见过面么?”

苏蓝连忙摆了摆手,含糊不清的说道:

“没有没有,那宏嫣姑娘乃是宏郡守的女儿,名副其实的公主,怎会见过我这等小人物。”

听见苏蓝的回答,萧月明暗自摇头,他自然知晓苏蓝是在说谎,但却并没有刨根问底的发问,谁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秘密,既然对方不愿说,便不要问。

苏蓝此时突然想到了弦老在临别时所言,当时苏蓝有意躲避宏嫣,所以没敢当场询问:

“唉,对了,弦老说你是什么大气运者,定可化险为夷,这是什么意思啊?”

萧月明望向苏蓝那双充满疑惑的美目,自语道:

“没什么,就是前些日子,让上机道人给我算了一卦,说什么我最近会有一灾劫,仅此而已了,我也不信这些方士术法,你也不必在意。”

萧月明不打算将自己身患断魂毒的事,告知苏蓝,这是为了苏蓝的安危着想,既然那些害萧利和长穆何的凶手,意欲将萧月明也一并除掉,现在计划尚未得逞,虽然已过去了这么多年,但也说不准幕后凶手对萧月明依旧有必杀之心,萧月明身患断魂毒的消息一旦外传,必然会被有人之人推测出身份,生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为何告知潜陨两兄弟,这二人乃是皇城中人,身份地位极高,断不会参与武林纷争,再者说,萧月明和潜陨尚有一段奇妙的缘分,说出自己的身份,也是无妨的。

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那时萧月明还是独行江湖,天下之大,纵使遇到不可力敌的危险,萧月明自己一人,又有何处去不得,但现在不同了,三人同行,他必须要顾及到苏蓝和二麻子的安危。

萧月明虽然目睹,客船四十四人在自己眼前死于非命,亦还能做到无动于衷,但对于好友亲朋,是不可比的,在萧月明的心中,客船上那四十来号的性命,也比不过二麻子这位普通的店小二主贵。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从野狐开始求道白骨道人刚成仙神,子孙求我出山凡人:掩月宗的日常我有一本万世书凡人之从卧底开始福德天官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诡异修仙,长生从木偶匠开始以力证道:从莽牛大力拳开始
返回顶部